企业名称:山东克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电话:0535-6738038
手机:15688596750
邮箱:15684067619@sina.cn
地址:烟台市高新区蓝海路1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9楼
乘车路线:乘坐17路、23路、51路、566路、567路、568路到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公交站点下车,向东步行100米左右,红绿灯右转50米路东1号创客空间。
网址:www.ytkeke.com
泰国内阁通过《彩虹法》草案 允许同性登记结婚
泰国网报道,日前,泰国下议院秘书办就“婚姻平等”公开征求77府民意,随后“婚姻平等”相关话题登上泰国热搜,不少明星名人也转推表明支持婚姻平等。
7月8日,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拉查妲女士在内阁会议结束后透露,内阁会议同意通过了《彩虹法》(พ.ร.บ.คู่ชีวิต/伴侣法)草案以及《民商法典》修正草案,旨在为多性别群体提供平等合法权利及义务保障。
《彩虹法》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几项调整:
1.“คู่ชีวิต/伴侣”意指生理性别相同并根据《彩虹法》依法登记结婚的伴侣;
2.法院有权根据《彩虹法》审理结婚伴侣或伴侣家庭案件;
3.在双方同意情况下,允许17岁以上泰籍伴侣或其中一人为泰籍的伴侣合法登记结婚;
4.伴侣需达到法定适婚年龄且需经过父母、监护人或法院的同意方可登记结婚;
5.结婚伴侣间其中一方去世后,另一方同等享有异性夫妻的刑事代理诉讼权;
6.规定结婚伴侣之间划分私人财产和共有财产;
7.结婚伴侣有权共同领养孩子,其中一方也可申请领养另一方的孩子;
8.结婚伴侣其中一方去世后,另外一方有权享有《民商法典》婚姻法中规定的财产权利与义务;
9.根据《民商法典》相关条例规定,登记结婚后双方家属和子女的顺带关系成立;
至于《民商法典》修正草案除此前修订的条例外还包含了以下几项调整:
1.不允许男性或女性在有“配偶”或“伴侣”情况下重复登记结婚;
2.“配偶”、“伴侣”或“夫妻”有权申请离婚;
3.结婚伴侣离婚后若接受赡养费一方再婚,另一方有权不再为对方支付赡养费用。